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GTC停车楼玻璃穹顶防水打胶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GTC停车楼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GTC停车楼玻璃穹顶K~N交L11~L18轴范围内缝隙防水打胶。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60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上述范围内的GTC穹顶现有缝隙内胶面全部铲除清理、重新打胶,所涉及缝隙包括钢结构连接缝、钢构主体连接缝和建筑物最外圈周边铝板与铝板连接缝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3年7月~2024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幕墙新建或维修工程施工业绩。
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等相关信息,并附有效的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业绩认定以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上显示日期为准。
3.7 参选人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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