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华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
电动开窗器资格预审公告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铁建华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
2、建设单位:中铁建长江置业湖北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长江新城起步区)新区大道以南、朱家河路与兴盛路路交汇处
4、采购单位: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区域二项目中铁建华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
5、建筑规模:本项目位于长江新城起步区新区大道以南、朱家河路以北、团风湾路以东、兴盛路以西,工程类别为公共建筑,框架核心筒结构,桩基础+筏板基础,建筑面积:75223㎡,建筑高度:152.1米,地上33层,地下2层,幕墙总面积:35666㎡。
第二条 工程竞谈范围
中铁建华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电动开窗器的供应。具体型号、数量、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供货应遵守的规范及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消防联动控制装置》GB16806-200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如施工中发行新的技术规范等,按新技术规范执行。投标单位所供材料还须满足《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关于电动开窗器方面设计说明。供货过程中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并且赔偿需方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供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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