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202-440115-04-01-501840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9053421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融通大厦11楼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390799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规模: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12674㎡(约1669亩),其中二期用地面积635362㎡(约953亩)。二期总建筑面积729941㎡,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12067㎡,不计容建筑面积117874㎡。(1)二期计容建筑面积共612067㎡,包括12项必备校舍面积195142㎡,选配校舍包括留学生生活用房及教师公寓面积150787㎡和其他选配校舍面积242020㎡,停车楼9345㎡,计容架空层和连廊面积14773㎡。(2)不计容建筑面积117874㎡,包括地下室面积93283㎡,不计容架空层和连廊面积24591㎡。(3)二期室外工程,设室外停车场6500㎡,室外体育场29000㎡,书院体育场8000㎡,室外绿化工程198262㎡,园林景观工程81710㎡。(4)总停车泊位2394个。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室、实验实习用房、图书馆、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单身教师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留学生生活用房、教师公寓、NFF实验室(微纳系统制造中央实验室)及动力站、全海洋动力实验室、科研活动中心、对外交流中心、校门诊部、幼儿园、停车楼、架空层、地下室、室外运动场及室外工程等。 总投资估算约为694841.29万元,其中工程费599218.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2534.70万元,预备费33087.68万元。
(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教学综合体、产学研大楼按三星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它建筑按照二星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注释]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依法进行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设计招标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综合管线平衡
(2)施工图设计:
①范围:包括a.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及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含相邻城市景观带关联绿地改造、景观水系与河道连接水闸)外水、外电、外燃、排污、土方平衡设计及方案编制等)
b.本项目与市政工程(道路、河涌)和港科大(广州)项目一期衔接(接口)的所有设计内容
c.港科大(广州)项目一期需部分补充、完善的设计内容
②要求:保证项目移交后能够投产的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
(3)预算
(4)设计方案优化及变更文件、报批报建文件(含套地形图)、专项深化设计文件。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的深化设计(含招标图)。
(5)必要的专项研究及专题评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树木保护专章(施工阶段),历史文化保护专章、海绵城市、绿建咨询、设计以及标识申报、节能评估、交通评估(如有)、洪涝安全评估(如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估、相关安全评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前)等专项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6)特殊消防咨询(如有)
(7)包括红线外为本项目验收所需的排水、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设计;
(8)新技术应用及设计施工过程的各类服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海绵城市、近零能耗、零碳(若需)以及装配式等;
(9)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设计工期,及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配合(含专项验收、档案验收以及竣工验收);
(10)如设计方案需要修改的,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指令完成方案修改及施工图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开始后因发包人要求对前期方案和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的相应修改调整工作(包括不限于建筑功能调整、立面调整、装修方案调整等及相关表现图纸),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下一步工作。
(11)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权属单位要求提供因本项目建设影响周边河涌、堤岸、地铁、管线、隧道、高速公路或其他建 (构) 筑物及设计所需的挖探等工作的保护设计,相关保护设计必须满足各设计阶段的深度,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权属单位的要求或评审。
(12)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指令,组织各类设计、技术方案评审会、咨询会,制作打印、宣传视频、展板等相关工作内容。
(13)承包人应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配合发包人完成报建报批等工作:包括规划设计报批、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设计方案审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论证等的所有规划、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报批评审配合、协调、套地形图、人防面积测量、报建图等工作,报批报建相关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发包人负责缴纳外)包含在设计费中。
(14)因建设方案调整、建设条件变化、建设时间超出预期等因素需要进行规划调整、建设方案调整等原因,承包方需按发包方要求进行重新施工图设计、重新报建报批等工作,以上增加工作的费用已在合同设计费中综合考虑,费用不予另行计取。
(15)发包人负责委托相关专业单位进行现状地形图测量和规划放验线测量工作。如项目勘察设计确实需要,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对现状地形图进行补充修测。上述工作以项目完工为目标,不得以开展次数为由拒绝。
(16)若因项目使用单位需求变化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工作反复、成果文件修改等工作增加的情况,均只按照结算条款以最终成果计算服务费用。
2.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树木迁移保护方案论证及相关措施等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外水、外电、燃气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施工涉及的安全评估方案、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竣工联合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其中,本项目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本项目红线与市政道路间的临时道路,含红线内外)、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因施工影响当地单位或村民道路、排水等,需还建道路、排水设施等,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电通,施工所涉及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方案编制、评估论证等,施工所涉及房建市政、水务水利、海事通航、港口、规划、消防、电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报批报建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统筹考虑,不予支付。其他有约定的以发包人书面文件为准。
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奖申报工作,申报奖项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统筹考虑,不予支付。如未能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评奖申报工作,则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工作,聘请第三方所需费用从承包人款项中扣除。
2.3 BIM 技术应用:
承包人开发应用建筑信息模型(
承包人需充分利用 BIM 技术贯穿整个设计阶段。
2.3.1 运用 BIM 软件创建初步三维模型,展示建筑整体布局、空间关系和外观造型,同时进行场地分析,包括地形地貌、日照、风向等,为建筑设计提供依据, BIM 模型应达到一定的可视化程度,便于与业主及相关方沟通交流,根据反馈意见优化设计方案。提交包含设计理念、空间规划、主要功能布局等内容的 BIM 汇报材料,以可视化方式呈现设计思路和方案可行性。
2.3.2 深化三维模型,添加更多建筑构件和细节,如墙体、柱子、梁、楼板等,并确保模型精度能清晰反映设计意图。进行结构分析和计算,保证建筑结构安全,同时开展设备专业设计,包括给排水、暖通、电气等系统布局和设计。提供包含结构分析结果、设备设计方案、主要构件参数等信息的 BIM 设计成果,以供各方审查和提出意见。
2.3.3 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在 BIM 模型中准确标注尺寸、材料、做法等详细信息,确保模型与施工图纸完全一致。进行碰撞检测,检查各专业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和矛盾,及时调整优化。提交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的BIM模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及专项设计(如幕墙)等模型,同时提供BIM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模型、全专业碰撞检测及管线综合报告、全区域净空净高优化分析报告、结构预留孔洞图纸、室内外可视化漫游模拟等设计成果。设计成果需以BIM技术达到构件级精度管控及汇报可视化效果。需满足功能区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计算;工程数量统计(建筑结构工程数量、机电设备材料工程数量、幕墙钢构工程数量)等工作要求。需满足BIM设计优化要求,完成管线综合优化、建筑结构优化、建筑性能优化、使用功能优化等工作。需完成风环境分析、光环境分析、热环境分析、声环境分析、设计建造过程模拟等模拟分析工作。须搭建BIM管理平台,可利用BIM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
2.3.4承包人BIM建模进度必须满足施工现场实际进度,BIM成果确认需经建设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心共同确认,并存储至指定位置。建设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心有权对BIM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不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的成果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无法满足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并核减该项费用。
2.4相关报批、报建及验收:
承包人负责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备案、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劳动、消防、防雷、人防、环保、电力、节能、供水、燃气、通信、排污、排水、建筑废弃物处置、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技防、规划、卫生防疫、职业健康、档案、质量等)。
2.5暂估价工程:下列暂估价项目(详见下表)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暂估价项目 | 含税暂估价(万元) | 备注 |
1 | 智能化工程 | 25175.69 |
|
2 |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 20669.89 |
|
合计 | 45845.58 |
|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取消部分甚至全部(子)项目工程,承包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据此向发包人索赔,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最高投标限价为602299.19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97126.83万元(其中:智能化工程暂估价为25175.69万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暂估价为20669.89万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1832.44万元,暂估价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非竞争价格);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38.19万元(非竞争价格), BIM 技术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34.17万元(非竞争价格)。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BIM 技术应用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3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4、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45分至2025年1月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10时00分。
6、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注:本项目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担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 1)和2)]的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
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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