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私行企业家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门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D-TJ24-118
项目名称:私行企业家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私行企业家办公室维修改造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取得中选通知书之日起45天。(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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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如下: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截屏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在施工过程中,凡是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含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必须由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作业;准操项目须符合具体项目要求)人员进行实施的,务必由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作业;准操项目须符合具体项目要求)人员持有效证件实施,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的特种作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任命正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版截屏加盖公章,并须提供供应商任命书;以上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另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并提供承诺书;注: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7.任命安全生产经理:一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版截屏加盖公章和供应商任命书;安全生产经理须单独配置;8.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定,如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供应商须承诺其分包的供应商满足相关资质要求,且其分包供应商须得到采购人书面认可。分包供应商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弱电工程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消防工程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幕墙工程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分包须提供分包协议和分包单位相应的资质证书,格式自拟;9.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谈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参加磋商会议。(二)资信要求如下:1.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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