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位于高新区,南至文华路,北至康富路,东至五接竖河,西至G345(详见总平面图)。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4337.1平方米,包含住宅单体(2#~21#楼)、门卫(1#楼、31#楼)、配套公建(22#~23#楼)、开闭所(26#楼、30#楼)、配电房(24#~25#楼、27#~29#楼)、垃圾点若干以及围墙、室外管网、道路、地库、人防、现场三通一平及配套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道路、路灯、自来水及供电表后部分、消防联动及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智能化系统、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组成的住宅建筑群。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32324万元;二标段约25927万元。
2.1.4工期要求: 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两个标段。相关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1#、2#、3#、4#、5#、6#、7#、8#、9#、10#、11#、12#、13#、27#、28#、29#、30#及相应的地下车库,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不包含小区亮化工程、智能化工程、充电桩桥架及配管工程、绿化浇灌给水工程),建筑面积约112271.74平方米,具体对应施工一标段内容。
平方米,具体对应施工二标段内容。
备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只限中一个标段。如已中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段的评标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二标段由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2 日至2024年 12 月 3 日 9:30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3 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定标方法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的评定分离办法。按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确定中标人)—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结果公告的顺序进行。
(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技术标、综合标、投标报价、信用等方面综合评估,按总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前五名定标候选人,不排序(有效投标人>5家;若有效投标人数≤5家时只需确定前三名)。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信用得分,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若总得分且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等的,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名。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规字【2023】2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5人,区相关部门抽取2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根据苏建规字(2020)6号文第七条规定,人数应为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
(3)评标:
总分100分,其中:①施工组织设计12分(暗标);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2分;③投标人业绩2分;④投标报价计84分。
①施工组织设计(12分)(暗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 0.7~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0.7~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0.7~1分 |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0.7~1分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0.7~1分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 1.4~2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1.4~2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4~2分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0.7~1分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无需制作封面。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含底纹等)、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 GB2312,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字体不得加粗、斜体、划线等标识性标注)。图表、图片等所有内容不得为彩色(如有人脸必须打成不可辨识阴影)。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内容不限于针对本建筑工程特点,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标委员会对项目负责人陈述情况进行打分。技术标评委对各项目负责人答辩进行单独打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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